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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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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意见》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村情实际,重点加强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监督事项的监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17年第12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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