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通讯员宋颖)为做好《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初审工作,3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对该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洪芹到会听取意见。与会同志认为,我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省,通过地方立法总结、固化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功经验很有必要。草案建议修改稿依据上位法,结合福建实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代表性项目名录、文化生态保护区、传承传播、保障利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与会同志也从法规名称、立法宗旨、地方特色、分类保护、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不同角度提出具体修改建议。教科文卫工委将逐条研究、认真吸纳大家的意见建议,结合下一阶段的立法调研工作,力争修改出较成熟的法规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出处
《人民政坛》
2018年第4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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