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吸纳了近十年来各地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上升到立法高度,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质上是对已经取得的实践成果进行吸收和肯定。但是,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存在对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考察帮教等问题的争议,同时,考察帮教体系不完善、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110-112,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