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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的动态性保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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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历史建筑保护的动态性原则1.历史建筑保护观念与原则的发展:历史建筑的保护理论,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基于1931年《雅典宪章》和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的精神,历史建筑保护的实践上经历了一个较长的着重保护、保存、修复的过程。后来的理论论述中则多用再循环、适应性再利用、建筑再生、都市更新等词汇,说明历史建筑保护观念开始着眼于主动式的再利用。2.历史建筑保护动态性原则的确立:1976年的《内罗毕建议》及1979年的澳大利亚《巴拉宪章》中都明确提出了“改造性再利用”及保持历史街区的延续性等基本原则,强调保护修复与城市振兴同等重要。自90年代开始,在西方,“可持续规划”、“滚动开发”、“控制性规划”等带有鲜明的动态性特征的新城市主义思想开始被规划界普遍接受。
出处 《现代物业(中旬刊)》 2018年第1期60-60,共1页 Modern Proper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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