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折官办”是清政府针对漕粮征派的一种政策变通。清代征漕“例不改折”,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具体问题,清政府在一些特殊地方实行“民间折征,官为采办”,并渐次推广;康熙时施行于河南,乾隆时推行到南方州县。然而清代政策变通具有守旧中求变、施变中仍旧的特点,因此“民折官办”的实行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在不变旧制、朝廷利益至重的前提下,原额不可变,本色上纳不可废,故此变通所带来的解决问题的成效十分有限。又因变通的目的在于完额,中央和地方均寻求简单可行的办法,故难免出现脱离实际等状况。最终在漕粮征派需要彻底改革时,“民折官办”未能成为改革的有效借鉴。“民折官办”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清代政府政策制定、实施及变通的特点。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1-26,共16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清代漕运对于区域社会环境影响的实证研究”(14AZS012)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