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中国的银行业普遍采取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1921年侨商黄奕住创立“中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两权分离的治理模式。基于委托代理机制下“道德风险”的存在,1938年,黄奕住家族收回了中南银行的经营权,中南银行成为两权合一的家族公司。中南银行治理模式的变迁表明,依赖外来资源,引入非家族经理人的企业,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具有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如何培养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成为中国家族企业发展的难题。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47-57,共11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近代中国债务整理研究”(16CJL006)
安徽师范大学青年人才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侨资中南银行的纸币研究(1921-1935年)”(2015rcpy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