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商事仲裁中与第三方资助相关的两大费用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重点:一是资助者的"胜诉费"是否应由未受资助方承担,二是应未受资助方的请求统一准许费用担保制度有无必要。从法理角度来看,资助者的"胜诉费"由未受资助方负担不仅违背合同相对性原则,加剧仲裁双方当事人的不平等地位,而且将增加和解几率并改变和解的性质,不利于仲裁的长远发展。对于费用担保申请,仲裁庭仍以传统标准为审查依据,而应未受资助方的请求统一准许费用担保可有效平衡因资助造成的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的局面,并遏制滥诉风险,且通过举证责任的转换也可实现制度的灵活性变通。尽快落实我国有关第三方资助的立法,明确两大费用问题是推动我国仲裁"国际化"、争夺司法管辖权的有效手段。
出处
《荆楚理工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77-84,共8页
Journal of Jingch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