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旅游合作社作为村民自主成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遵循自由民主的原则,有助于调节乡村旅游开发中资源不足、资源开发不充分与乡村可开发旅游资源闲置的矛盾。基于光泽县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结合光泽县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不足,总结了以乡村旅游合作社为主体进行旅游开发的优势,并提出光泽县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对策,以助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出处
《现代农业科技》
2018年第13期266-267,共2页
Moder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基金
2017年福建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714046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