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视媒体品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主持人、现场记者他们即是电视产品的制造者,又是电视产品的传播者,同时还是电视品牌形象的主要体现者。电视品牌的形象由人与节目共同组成,电视人,特别是主持人是电视品牌形象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品牌内涵最好的诠释者。“20世纪80年代,节目主持人品牌群体在美国就已形成。美国三大电视网的新闻部经理人员把超级新闻主持人品牌视为新闻部的旗帜、事业蒸蒸日上的象征。他们认为,手中没有这样的王牌,就无法击败对手。美国三大电视网的晚间新闻就干脆用主持人的名字命名,面对全国当天发生的重要新闻,内容基本相同,竞争点就集中到了主持人身上”[1]。
出处
《剧影月报》
2018年第1期66-68,共3页
Drama and Film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