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四大行业被列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而且所有企业增加的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些政策有利于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企业发展,经济发展。但是,新规定与行业发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对建筑业来说,不论是建筑施工企业还是建筑服务企业都在“营改增”后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企业如何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找到纳税与经营的平衡点,用适当的方式减少企业税负,给企业带来好处,对促进经济有效运行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从理论出发结合案例分析,重点研究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纳税问题,找到纳税难点并提出解决建议。
出处
《投资与创业》
2018年第7期51-53,共3页
INVESTMENT AND ENTREPRENEU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