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5月16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62号)。这是财政部出台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后的第一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品种。办法规定土地储备项目应当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能够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申请发行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最终要落在具体的地块上,收储地块的选择,储备项目地块的组合是否恰当,会直接影响到偿债资金的来源以及是否按期偿还到债券本金。通过对储备项目选择的原则、地块组合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对发债的影响进行探讨,给申请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各级土地储备机构提供了参考。
出处
《投资与创业》
2018年第7期214-214,2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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