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务电子邮件是各种公务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办事工具,也是业务工作思想、数据和信息得以有效沟通的手段之一。公务电子邮件作为一种电子文件的具体存在形式,若想使其“四性”(真实性、完整性、可读性、安全性)得到有效维护,必须根据全程管理思想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控。为此,应为公务电子邮件的撰写、传递、鉴定、归档、整理、移交与保管等项业务活动,提供规范化程序与管理规则,并为公务电子邮件的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创造有利条件。档案行业标准DA/T32-2005《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规则》(以下简称DA/T 32)正是为了适应这种实践性要求而制定和发布实施的。
出处
《北京档案》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20-24,共5页
Beiji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