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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出台意义重大 实施需要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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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公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近日,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作者 杜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动自行车》 2018年第7期25-27,共3页 Electric Bicy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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