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68年-1976年之间,盖茨、格鲁夫和乔布斯三个人分别创办了三家重新定义高科技行业的企业:微软、英特尔和苹果。这三家企业不仅创造了亿万级的财富,同时变革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他们是如何实现如此令人惊叹的成就的?三位创始人之间的人格特质迥异:格鲁夫是科班出身的工程师,拥有博士学位,是一个卓越的问题解决高手。作为年轻一代,乔布斯沉浸在19世纪60年代末的反主流文化,并力图打破现状。他有时被人认为具有“轻微的疯癫”,行为举止与社会规则相悖。盖茨拥有过人的科技实力,他可以用最短的时间来攻克某领域长期以来的难题,但是他的兴趣远不止技术专业化,而是力图在大众市场上创造卓越的产品……如此迥异的三人,其战略规则却又表现出令人惊奇的一致性。
出处
《清华管理评论》
2018年第6期5-10,共6页
Tsinghua Busines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