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首要的权利。保护职工群众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合法权益,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工会履职尽责的首要任务。工会组织要从开展好劳动保护工作入手,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为目标,研究如何有效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为职工创造安全、卫生、文明的劳动条件,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和健康权益,由此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出处
《山东工会论坛》
2018年第4期6-9,30,共5页
Shandong Trade Union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