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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缴费,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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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保缴费一直是劳动争议中的热点话题。在接到的投诉中,常常有一些单位以种种理由,“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未及时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以上情况均属于未依法缴纳,直接影响劳动者以后的退休养老等诸多待遇,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将通过几个案例来解读社保缴费中不容忽视的问题。案例避高就低,社保缴费打了折扣曾有劳动者姜小姐投诉反映,她的月薪由基本工资3400元以及餐补、交通补贴等部分构成,月薪总额以当月工资单为准。一年半后,公司与姜小姐解除劳动合同。姜小姐表示,公司一直以基本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费,而她实际每月到手工资为7000多元。她要求单位补缴入职以来少缴的社保费,后经调解,其诉求未得到满足,姜小姐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认为,公司应依法按每月7000元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要求公司足额补缴,姜小姐也应将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交给公司。近期,还有一位陈先生也反映,自己在一家工程公司工作,公司每个月发工资3000多元。但他实际上长期被派到外地的一家施工单位工作,由外地公司每个月再发放5000元至8000多元的工资。每个月社保费由上海这家公司缴纳,却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他认为公司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保费,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单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经查证,并无法证实两家公司是关联企业,工资总额究竟以多少计算也暂时缺乏证据,于是陈先生陷入维权困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决策探索》 2018年第15期44-47,共4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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