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个税改革话题频频刷爆朋友圈和微信群,见诸各大媒体。从全国人大网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来看,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并使用按年计征的方式,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草案还对税率结构进行了调整,并增设了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这是自2011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后再次对该法进行修订。
出处
《中国经济报告》
2018年第8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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