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法改〔2015〕564号)以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国能综法改〔2016〕667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国家能源局2017年7月13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规定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电力业务许可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并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
出处
《电力设备管理》
2017年第8期14-15,共2页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