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化稳步推进,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根据《公路法》,公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四项制度"明确了公路建设的投资主体、建设管理主体和工程实施主体,确立了我国公路建设的基本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国家宏观监督调控为指导,以项目法人为投资主体,以工程监理实施工程管理,以招标投标和合同为管理手段的市场机制。
出处
《科技资讯》
2018年第11期121-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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