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东:已开始清理违规电动自行车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8年6月28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针对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接连发生的情况,广东省已经部署开展打击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目前省内龙头电动车企业已召回近300万台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全省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49 964辆。据了解,新的电动车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 km/h,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 kg,并且新增了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性能的要求,减少发生火灾事故的隐患。由于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和充电器故障引发的火灾不在少数,新标准新增和完善了电气安全和充电器安全内容,包括短路保护、制动断电功能、过流保护功能、防失控功能、充电器防触电和防反接等,为此充电器安全至关重要。据广东消防介绍,根据舆情信息和风险监测部门的风险评估,由于电动自行车配套使用的充电器没有在产品明显位置标识“禁止在雨水潮湿地方充电”的警示语,一些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在雨水潮湿地方充电导致触电,甚至伤亡。经行业调查发现这种标识性缺陷是近年来全国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通病”。为此,2018年5月份开始至年底,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开展全行业、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动省内电动自行车龙头生产企业率先开展了“零容忍”召回活动,召回了近300万台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动自行车》 2018年第8期10-10,共1页 Electric Bicycl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