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海宁市尖山新区管委会与鸿海产业园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双方达成了“租赁决定权收购”的新模式,成功盘活了鸿海产业园内456亩土地、15万平方米的资源,提高了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利用效率,丰富了“低产田”改造提升的处置形式。鸿海产业园经过两年运营,亩均销售、税收远低于区(镇)平均数,而且产业园里盘踞着十几家生产墙板、包装产品的“低散乱”企业,还有部分企业将租赁的厂房用于仓储物流,几乎没有产出贡献。针对产业园存在的占地400多亩的低产出企业,为提高鸿海产业园亩均产出水平,提高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平衡兼顾,改造产业园内产出低的企业势在必行。整治提升园区内的企业与园区外的企业有着本质的不同,这些厂房合法合规,环保、安全等方面大多也没有问题,执法倒逼的工作方法难以实施。通过深入研究实践,为全面提升鸿海产业园开发利用绩效,提高亩均产出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平衡兼顾,尖山新区(黄湾镇)摸索出了“租赁决定权收购”的新模式。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8年第8期64-64,共1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