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生自治是高校法治治校、民主管理的应有内容,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落实学生权利的体现,也是全球高等教育发展理念的大势所趋。鼓励与引导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对于培育其民主观念、责任意识和公共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即将实施的新《普通高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开展自治有明确规定,为高校支持与开展学生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当前思想及价值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下,学生自治离不开高校组织制度、教育引导、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支撑,必须遵循法治、有限自治、自治与他治相结合的原则。
出处
《大学教育》
2018年第8期1-5,共5页
University Education
基金
2017年江门市基础与理论科技计划项目"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正当程序研究"研究成果
2017年江门市哲学社会科学"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路径研究"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