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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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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明确了精细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动火作业区划分、动火作业有关人员职责和资质、动火作业分级和审批、动火分析及判定、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等要求。此规定同样适用于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化学品仓储企业的动火作业,可参照此规定执行。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塑料焊等进行的作业需要进行动火管理。
作者 本刊综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18年第3期48-5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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