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荣誉具有言行激励、行为引导和价值整合的功能,荣誉称号作为荣誉的重要载体与表现形式,可以反映出荣誉的实现状况,荣誉称号的过多、过滥表明荣誉陷入了困境,主要原因在于现有荣誉制度背离了荣誉内在品性。对荣誉称号进行法律规制,须厘清荣誉的内在品性与规律,认清荣誉的本质是为个体服务的,是个人能动性的重要来源,是个体实现自我的重要途径,而非国家权力的附庸与工具。在此前提下,构建荣誉制度的公共维度,厘清荣誉的权利属性,方能使荣誉的本性得以回归。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246-253,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