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陪审员法》放宽了人民陪审员的遴选条件,对遴选主体进行了调整,规定"两次随机"遴选人民陪审员,拓宽了公民参与审判的渠道,有助于确保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公平性。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保障人民陪审员遴选高效有序进行,需要提供更完善的技术解决方案,确定好人民陪审员遴选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应召率,加强人民陪审员遴选的信息化建设,并建立完善遴选主体之间的协同配合机制。
出处
《中国应用法学》
2018年第4期45-60,共16页
China Journal of Applied Jurisprud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跟踪研究"(16BFX06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