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许可证”呼叫转移很多人都知道,只要你运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就需要一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视听许可证”),只有这样,你才能为用户提供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与提供节目集成运营等服务。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样一张视听许可证的办理门槛并不低。广电总局要求申请单位必须满足“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还需要企业单位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提供新闻、影视剧、文娱和专业等多种内容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等条件。可想而知,很多平台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资质。
出处
《计算机应用文摘》
2018年第14期18-19,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Computer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