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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再就业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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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外人员在机关、院校和科研院所广泛存在,这些人在事业单位属于“二等公民”是不争的事实,只在个别的单位能实现同工同酬,更多的单位只能拿着不到正式编制人员一半的工资。大部分人的工作内容较单一,多是窗口、内勤和工勤岗位。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多数事业单位将人事关系转移到了派遣公司,通过第三方来签订劳动合同、缴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在撇清编外人员与自己单位的关系同时也算现实了正规化管理。在这种压抑的境遇下,一批又一批的编外人员离开这里,主要有以下几个去向院一、考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一些编外人员本身就是通过选拔招聘的,他们通过自身不断努力学习,参加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进入机关或者其他事业单位,取得正式的编制。二、自主创业。一些编外人员自身具备创业者的气质,在工作中锻炼了自己的能力,积攢了一定的人脉,离开事业单位在相近的领域内创业。三、进入其他企事业单位。一些编外人员通过关系去了待遇好些的其他事业单位,一些技术型人才去了南方发达地区,一些直接去了本地的企业。四、退休。一些编外人员终于到了退休年龄,开始享受退休生活。2018年3月9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要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求2018年底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事业单位内部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减15%曰市(地)、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并且要整合撤并“小弱散”事业单位,探索同一部门多个事业单位实行一套后勤、财务等行政管理体系。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清理编外人员是大势所趋,我省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需及早谋划出路。
作者 丛阳
出处 《活力》 2018年第14期30-30,共1页 Vit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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