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入额初任法官是指司法体制改革之前最后一批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司法体制改革之后转为法官助理的法院工作人员,其属于未入额法官的一种。基于实践中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度上涨、法院员额却保持一定数量不变的客观现实,以及未入额初任法官一般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有些甚至能够独立承办简单案件的实际情况,大部分法院都选择让未入额初任法官参与办案以缓解法院的办案压力。
出处
《中国应用法学》
2017年第5期199-201,共3页
China Journal of Applied Jurisprud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