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租赁住宅市场近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引发热议。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租赁住宅究竟如何定义?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下,租赁住宅如何与之前的政策做好衔接,做好机制设计?本文从供给侧的角度出发,从基本概念区分入手,在规划、土地、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各方所关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思路。一般而言,广义的租赁住宅泛指以租赁关系为纽带的各类住宅形式,大体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以社会救济为主要属性的租赁住宅,主要是指廉租房,即“救济性租赁住宅”。
出处
《上海房地》
2018年第9期24-26,共3页
Shanghai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