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法规制定主体是依据规定或授权,审议批准党内法规及其修改、废止和解释的党组织。现行党内法规关于制定主体的规定较为概括,在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中都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定主体与解释主体的关系、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是否具有制定主体资格和"中央各部门"的具体范围等。明确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有助于推动形成党内法规理论体系引领实践并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法规。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65-80,共16页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推进合宪性审查视阈下的备案审查制度及衔接联动机制研究"(18CFX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