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观点认为,先秦法家"不法常可",与"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儒家相反,有轻视古史的倾向。实际上,法家十分重视从古史中汲取养分,形成了丰富而深刻的"唐虞三代论"。一方面,法家学者将唐虞三代视为"至安之世"、充分肯定先公先王"立世创制"的伟大功绩,与儒家的主张不谋而合。另一方面,他们反对将先公先王道德化、偶像化,并质疑儒家大加传颂的经典史话,体现出法家的思想特征。
基金
扬州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清代扬州书院历史教育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3701121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古代历史教育与文化传承"(项目编号:16JJD7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