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底,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期间,反馈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大环污水处理厂存在进水浓度不够等问题。而位于翠亨新区内的临海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动工建设,但由于没有铺设污水管道,建成后一直闲置。按照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上述两座污水处理厂分别需要进行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火炬开发区表示,该区高度重视,并根据中山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部署,已成立了中山火炬开发区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责任分工方面,配置了火炬区住建部门负责新建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旧有管道的修复,火炬区城建公司负责新污水处理厂和压力输送管道的建设任务。
出处
《小康》
2018年第26期38-41,共4页
Insight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