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世纪60年代以后,工业化过程野蛮破坏带来的后果逐步显现,人类的环境意识觉醒,以1991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在荷兰召开的农业与环境国际会议为标志,农业进入到生态化阶段。农业的目标不仅仅是吃饱穿暖的产品供应和市场盈利的经济效益,还明确了农业要支撑、保护和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要促进对社会精神文化的正面影响力。上世纪70年代,我国有识之士就已经独立提出了我国“生态农业”的构想,于80年代开始积极探索和实践。在中国悠久传统农业和丰富民间实践的基础上,经过30多年的探索,已经在生态农业的模式与技术体系方面累积了丰富经验,有关生态农业机理性的高水平研究得到了国际认可。人们对我国生态农业进行定义时,有关描述尽管有所不同,但是其内涵是清晰的,可以归纳为:生态农业是一种积极采用生态友好方法,全面发挥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方式。
出处
《民主与科学》
2018年第4期15-17,共3页
Democrac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