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优惠方式包括低税率、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多种方式,体现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的鼓励。“放管服”机制下,所得税管理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大幅度削减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涉税资料,便利纳税人;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加快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截至2017年,全国有效的所得税优惠事项65项(其中广西适用52项),广西制定的有效所得税减免地方分享部分优惠事项20项。并且,上述全部的所得税优惠事项都取消了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如何通过事后管理管好众多复杂的所得税优惠事项,服务好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18年第35期33-36,共4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