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治理的灵魂,对社会治理具有建构与统合的功能。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思想意识与治理行动意识的高度统一,体现了最高社会目标与社会治理过程的有机统一,既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内容,又是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和精神力量。因而,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把握好社会治理建构的着力点,提高多元主体的合作意识、创新意识、道德意识和发展意识,推动社会治理走向善治。
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73-75,共3页
The Party Building and Ideological Education in Scho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