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速兴起,银行卡外包服务机构也蓬勃发展,目前银行卡外包服务机构尚处于“无准入门槛、无监管部门、无法规制度约束”的“三无”状态。从反洗钱角度分析,银行卡外包服务机构并非反洗钱义务主体,却为第三方支付机构代为履行客户身份初次识别和持续身份识别义务职责,其“三无”的混乱状态和履行反洗钱义务职责的缺失势必影响第三方支付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诸多违法犯罪案件负有直接或间接的责任。本文以江苏省连云港市一起非法套现经营案为例,剖析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潜在的洗钱风险隐患,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一、基本案情2015年1月~2016年3月,家纺店店主丁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以他人名义办理了“连云港某元超市”“某宁电器”等17台移动POS,在其经营的东海县牛山街道某家纺店内,采取虚构交易方式,通过POS为他人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680万余元,收取手续费人民币7万余元。
出处
《中国信用卡》
2018年第8期66-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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