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课题的提出马克思曾说过:“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是心灵的语言。音乐只有通过“听”才能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审美的情趣;只有通过“听”才能感知艺术的蕴含、飞跃的联想;只有通过“听”才能引发心灵上的火花、创造的激情。《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目标中最新增加了“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船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的要求,其中听觉能力是提升欣赏能力的基础目标,欣赏能力是核心目标,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是提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