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政府对村级“三资”监管要到位不越位——从一篇经验交流稿想到的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拜读了《农村财务会计》2017年第11期王立香老师撰写的《“联审+网银”严管村级资金》一文,总体感觉作者所在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村级资金管理,多举措管控资金收入与支出,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同时也为该镇的做法感到纠结,如村级开支要由管区书记,甚至镇长审核签字批准才能报销,由此笔者也联想到一些地方有的乡镇强行代管村级账目、资金、公章,有的随意剥夺集体资金使用权,资金如何使用、额度大小由乡镇领导说了算,有的规定村级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工程项目实施须乡镇亲自操盘、代签合同等欠妥措施,在此一并商榷。
作者 井立义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18年第5期56-58,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