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司法改革的现实语境下,员额制改革以一种超附加设定的方式,集成多项法官管理关联机制,力求最大限度增加改革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从而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但这一建构方式与39%的员额比例红线存在明显的内在张力和矛盾,致使改革衍生出一系列新问题,阻碍多重预设目标的一致达成。为此,需要完善员额制框架体系,提升员额管控精准度,弥合制度设计与现实需求之间的"鸿沟",进而实现司法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66-71,共6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17VHJ00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现实问题研究"(2015MZD04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