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性理论、自然法学说和契约建国方案构成了霍布斯论述从自然状态到政治社会的关键环节。以往研究多从理论逻辑探讨其实质意义,本文试图从认识论教导的角度,将霍布斯的论述看作是其对读者与世人的认识论教导。这带来三个方面的结果,一是人性理论作为认识论教导的根本是对新个体的制造;二是自然法作为认识论教导的作用是完成对自然人性的和平倾向的操练,以及对建立利维坦的预先期待;三是契约建国的本质是在个体与个体、个体与国家之间达成一种永远有待完成的信约。同时,它们在整体上也构成了对新君主的认识论教导,新君主是国家这架机器的操作者,而法律是其最重要的操作方式。
出处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2-21,共10页
Academia Bimestri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卢梭法治思想的人性论基础"(项目号:15YJC820075)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卢梭政治哲学研究:以人性论为中心"(项目号:15ZXC0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