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常州市档案局印发了《常州市街道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规范》要求,街道档案工作应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街道党委、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将档案工作列入街道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将街道档案部门所需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确保档案工作与街道各项工作同步协调发展。《规范》从档案工作领导体制、机构与人员设置、档案管理、档案利用、适用范围等方面对街道档案业务建设工作进行了规范。
出处
《档案与建设》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94-94,共1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