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费者是经济法的主体,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经济法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从我国当前的法律模式来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及其诉讼机制存在缺陷,新的消费侵权案例不断出现,再加上消费者权益纠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消费者维权之路十分艰难。要解决这一难题,应完善现有的法律规定,健全当前的诉讼机制,允许适当地运用判例法,重视发挥社会中坚力量的作用,构建消费者集团诉讼制度,充分发挥经济法的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使消费者维权从"私益"走向"公益",实现市场竞争权,最终达到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价值追求。
出处
《纳税》
2018年第25期132-132,1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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