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口述史料采集涉及多个领域和多个学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2017年8月2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制定的《口述史料采集与管理规范》(DA/T59—2017)正式发布,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1.编制依据该标准主要依据和参照《电工术语数字录音和录像》(GB/T2900.75)、《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16)、《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GB/T20163—2006)、《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和《档号编制规则》(DA/T13—1994)等相关标准,结合我国口述史料采集工作实际,对口述史料、口述史料电子文件、口述者、采集者、采集单位等相关术语进行科学准确的定义,并从采集规划、采集流程、口述史料收集、保存管理和利用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可操作性较强。2.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组织和个人对口述史料的采集与管理。
出处
《中国档案》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0期22-23,共2页
China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