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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区民间借贷高利率的危害及引导民间借贷合理定价、规范发展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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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加重农牧民负担,不利于脱贫攻坚战的顺利实施。以嘎查一年期民间借贷利息为2.5分计算,折合年利率30%,是当地人民银行利率监测中个人贷款利率的3倍左右,是基准贷款利率的6.89倍。以3万元借款为例,农牧民一年期民间借贷的利息支出为0.9万元,而在银行的贷款利息仅为0.3万元,多支出0.6万元。调查中的阿里顺文都嘎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均有民间借贷,户均贷款17.89万元,每年的利息支出近2000万元,与此同时这些贫困户的收入低,当其归还民间借贷利息后,生产生活资金又产生缺口,不得不再举债度日。
作者 胡利明
出处 《北方金融》 2018年第6期103-104,共2页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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