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捍卫自由贸易和多边体制,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中方不得不对已公布的约600亿美元清单商品实施加征关税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或5%的关税,自2018年9月24日12时01分起实施。如果美方执意进一步提高加征关税税率,中方将给予相应回应,有关事项另行公布。税委会公告〔2018〕6号所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中包含了玻璃制其他眼镜片、非玻璃材料制太阳镜片等多类眼镜相关商品,均在“对美加征25%关税商品清单”中。
出处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18年第21期88-91,共4页
CHINA GLASSES SCIENCE-TECHNOLOGY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