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史研究,主要根据律令规章、文书档案及史传碑铭等相关材料,考述制度之形成、内涵、某项或某类制度在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并探究其根源与意义;历史地理研究,主要关注诸种地理空间要素的历史演变过程,以及空间要素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探究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将制度史研究与历史地理研究相结合,则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着眼于制度的实行过程、空间展开及其区域特性,考察某一项制度(如乡里制度)被推行到全国各地区的过程、在实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区域差异,分析制度性规定如何“落实”到具体的地方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体系之中,从而形成“地方性的制度”,以揭示国家制度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关系。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52-52,共1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