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公司法》于2005年经修改确立了传统的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但是它却未明确外部反向刺破公司面纱的适用。外部反向刺破公司面纱对于保护股东债权人的利益、特定公共利益以及制裁利用法人形式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有重要作用,并且这种作用在某些方面是其他民商事法律制度无法替代的。因此引入该制度对完善公司法制度具有一定意义。从该制度的产生背景出发,逐步论述该制度适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总结出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三种适用情形,以期推动该制度逐步入法。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第34期127-128,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