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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解马克思的“资产阶级”概念 被引量:3

Reinterpretation of Marx's Concept of Bourgeo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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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常被置于无产阶级对立面的"资产阶级"准确地讲只是大资产阶级或资本家阶级。如果企业主只是客观上作为资本的所有者,但并没有成为体现资本意志的"人格化的资本",那他就不是资本家,而可以称之为"企业家"。资产阶级必然灭亡,不是现实生活中哪些人必然灭亡,不能人为指认哪些人是资本家而宣布他们必将终结,它本质上意味着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以及在这个生产关系基础上导致的社会不公、两极分化问题的解决。在生产关系中作为资产阶级成员的资本家摆脱一味追求价值增值、无止境地追逐财富,注重社会公益、社会效益和个人素质提升,可以说就是摆脱了资本的意志和属性、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了。
作者 陈培永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65-71,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视域下的当代中国法治理念及其践行理路研究"(项目号15CZX00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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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27

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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