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关于学位授予或撤销引发的学位授予单位与学生的行政诉讼案件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案件的争议焦点是学位授予单位设定学位授予条件的合法性。设定学位授予条件既属于学术自治,又涉及学生的基本权利。近三年34起涉及学位授予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上与学位授予单位设定学位授予条件存在事项界定不清、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程序违法等问题。设定学位授予条件行为兼具法律授权性与学术自治的双重属性;设定学位授予条件应当同时符合实体标准与程序标准。
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28-34,共7页
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基金
北京科技大学青年教学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编号:2302014JXGGRC-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