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海关总署9月30日发布公告,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日本、比利时、保加利亚这3个国家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停止签发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有效期内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这3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出处
《猪业科学》
2018年第10期20-20,共1页
Swine Industry Science